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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弹 争议问题合集|《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》在线研讨会 精彩回顾
发布时间:2020-03-09    文章来源:

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是2020年3月6日《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》在线研讨会当中提到的某些争议问题的解读,各位专家就这些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,这些问题也是大家普遍关注却比较迷茫的问题,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专家们是如何解读的。

 

1、高校能否使用财政经费支付专利相关费用?

卜昕解读:高校是可以使用财政经费支付专利相关费用的。首先是主体问题,高校作为专利的申请人,如果不能去使用经费去支付,那高校用什么钱来支付专利费用呢?如果高校已经同意申请,但高校已经把专利的所有权赋权给发明人,或者让发明人有长期的使用权,那发明人就应该负担相应的专利费用,这是合理的。

在美国高校专利申请是由技术转移办公室拟定,一旦同意申请后,技术转移办公室是有经费去进行申请的。如果技术转移办公室不同意申请专利,会通知发明人自行支付申请专利。所以国家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就明确了,如果高校同意申请专利,则高校用自己的财政经费去申请,如发明人个人获得专利申请权、所有权,那么就必须自己去支付专利费用。有人问,是否可以用横向课题经费去支付专利费用,如果在签署横向课题研究时也明确了可以用横向经费去申请专利,那就可以。但如果横向课题都归于合作开发方的话,合作方会支付这部分专利的费用。

所以,高校是一个主体,发明人是一个主体,横向课题也是一个主体,根据主体来确定费用由谁来支付。

唐恒解读:认可卜昕老师的观点, 并做补充:国务院关于高校管理科研费用使用情况,在2018年发文的文件国发2018第25号文《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》,其中第5条明确提出,赋予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自主权,也就是说经费各高校是有自主自定使用办法的,在这个办法里面,特别明确了项目承担单位应完善管理制度,即视为科研人员办理相关手续,特别对横向课题经费的使用也作了规定,对于企业和其他社会委托取得的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,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和合同约定管理。

 

2、是否高校不能再进行专利申请资助?

唐恒解读:专利申请资助奖励,重点是不能给予奖励。专利申请费用是专利申请成本,可以给予资助,政策文件也有说明,授权后补贴,补贴的还是专利申请成本。

卜昕解读:可以考虑把奖励放在转让之后,促进发明人申请专利并实施转化。

韩奎国解读:根据权属确定费用分担。高校作为权利人,理应支付申请费用,不存在资助问题。

 

3、高校职称评定等工作不能再使用专利这个指标?

卜昕解读:这个说法不能太绝对,应当是不能再简单运用专利申请等数量型指标来评定。建议可以像国外高校那样,多综合一些指标,比如披露数,申请数、授权数、许可数等多指标来作为高校职称评定的衡量指标。现在,国内都在提科研评价体系破“五唯”,那么在评定职称的时候到底应该以一个什么样的标准,可以根据老师以及学科等具体情况灵活应对,比如对于一些新入职的老师,前期大都处于申请与授权阶段,转化的基本没有,对于他们职称的评定,还是可以采用数量型的指标,而对于已经工作过几年的老师,则需要去关注他前期申请专利的转化情况,要侧重应用型指标。还有就是对于一些处于应用科学领域的老师,他本身工作可能论文产出就少,专利申请与转化也能体现工作的贡献,类似这样人员职称评定,专利指标还是可以作为职称评定的参考。

唐恒解读:专利还是应当作为职称评定的参考,但不是当前过多强调数量,而应当向转移、转化转变,要强调转让数量,许可数量等转化指标,就是大家一直在强调的“把成果写在大地上”,通过这样一个理念来使用专利指标。

 

4、高校专利数量会呈现断崖式下跌,下降80%-90%?

唐恒解读:下降是必然趋势,可能会出现先抑后扬的情况。个人认为不会下降80%,政策惯性、创新能力等因素影响,30%下降有可能。

卜昕解读:下降说明存在专利泡沫,但相信中国是创新型国家,下降不会那么多,也不会长期持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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